
房地产
房地产公司清算流程如下:一、成立清算组。人民
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
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
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
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
破产公司。人民
法院宣告企业
破产后,
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
破产企业的
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
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
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
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
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四、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
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
法院裁定
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五、注销登记。企业
破产,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
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
公司登记。【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
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
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
财产,有限责任
公司按照
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
公司按照
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
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
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