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
事故车辆赔偿程序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1、保护
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车辆发生
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
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
保险公司报案(车辆
保险卡上有
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
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
保险人的
身份证到
保险公司正式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
保险公司,否则
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
身份证及被
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2、定损修理因
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
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
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
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3、提交索赔单证,领取
保险赔款被
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
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
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
发票、医疗费
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
驾照(即小李的
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
保险公司,由
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
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
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
保险单正本、被
保险人
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
身份证及被
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轻微交通
事故的
保险理赔:当车辆发生损失数额较小的
保险事故后,车主可以将车开至
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处,那里有定损打价权,让修理厂帮助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