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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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落

1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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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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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从而使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于特定情形,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因环境污染损害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代表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只是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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