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转让交易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 确定转让意愿:卖方和买方首先需要达成转让房地产的意愿。
2. 咨询与评估:双方可以咨询房地产中介或律师,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 签订合同:双方在了解清楚所有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4. 过户登记:买方需要在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5. 支付定金或首付:根据合同的约定,买方支付定金或首付。
6. 完成贷款手续(如有):如果买方是通过贷款购买,需要完成贷款审批和放款手续。
7. 完成转让款项支付:买方支付剩余款项给卖方。
8. 办理交割手续:卖方将房地产交给买方,并完成所有必要的交割手续,如交付钥匙、物业费结清等。
9. 办理产权证书:最后,买方需要办理新的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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