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一、发生二次
事故,往往和第一次
事故的时间相隔比较短,后车或来车来不及反应,但更多的是,因一次
事故处理不当,二次
事故当事人由于车速过快而无法及时发现情况而造成的。发生
事故的第一时间就是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正确放置危险警告标志,提示后方车辆,并且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
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
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发生
财产损失
事故,车辆可以
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
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报警处理。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死亡
事故、伤人
事故的,或者发生
财产损失
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
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
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
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
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
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