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福利及其他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以及其他双方共同拥有的财物。
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财产时,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通常包括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受到人身伤害所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也需要根据其购买时间、资金来源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