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的房地产状况,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交付使用的时间和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办理合同备案:签订合同后,转让双方应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 房地产评估: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转让价格。
4. 办理产权过户:转让双方应持转让合同、身份证明、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 缴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6. 领取产权证书:完成产权过户及税费缴纳后,转让双方可以领取新的房地产产权证书。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