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除了因为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以外,解散
公司必须成立清算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
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
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
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清算组由
股东组成,股份有限
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
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
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
法院应予受理:(一)
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
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
公司股东申请人民
法院指定清算组对
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
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