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 保证的方式;
4. 保证担保的范围;
5. 保证的期间;
6. 双方的名称和住所;
7. 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除此之外,保证合同还应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和保证期间等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