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事故认定书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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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uuo

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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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后,车主和受害方都可以以此为标准进行索赔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交警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判决赔偿的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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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事故已经发生,并且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您需要根据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来处理后续事宜。首先,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法律依据,它对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进行了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事故认定书通常会被作为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因此,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复核申请,以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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