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05:03
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应当注意的是,夫妻分居满2年的原因应当是双方感情不和,而不应是工作、学习、户口、住房紧张等其他原因。此外,如果分居2年,但仍然有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人民法院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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