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原则上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
合同。否则,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如果单位同意(必须有人事部门或总经理签字同意),也可以与另一个单位签订
合同,要不影响现单位工作,要把真实情况告知两个单位。【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
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
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