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1、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并不终止案件的侦查、审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
检察院,
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会讯问
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告知诉讼权利。2、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
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
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寻衅滋事是可以
取保候审的。3、适用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
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
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
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