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
1、注册
商标的注册事项变更后,对变更的期限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应该及时申请变更注册事项的,以免影响
商标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
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
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
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商标局核准的,发给
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变更
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
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
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
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