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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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dlevols

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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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2.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第3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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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儿

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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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指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对犯此罪的,处罚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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