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分
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
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
公司属于总
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
公司的附属机构。分
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
财产,分
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
公司。分
公司与总
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
财产是总
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并以总
公司的资产对分
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
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
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
公司要对分
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综上,分
公司依附于总
公司而存在,总
公司注销后,为分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消亡,分
公司也要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
公司。设立分
公司,应当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分
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
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
公司,子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