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没有履行期限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当事人发现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委托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期限,通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合同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当事人完成委托事务并通知另一方时视为履行完毕。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此,对于没有明确履行期限的委托合同,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协商不成的,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合同的履行状态。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