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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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m00

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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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五万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二点五万元;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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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rty

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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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的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江苏省和扬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赔偿标准通常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个月。具体金额根据受伤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此外,九级伤残职工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20%。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伤残情况发生变化。

医疗费用方面,工伤保险基金将承担职工因工伤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护理费用则根据职工的实际护理需求进行支付,通常按照当地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标准可能会根据扬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有所调整。因此,建议职工或家属在申请赔偿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的赔偿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

总之,扬州市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职工在申请赔偿时,应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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