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一)交通
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
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
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
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承保机动车
保险的
保险公司人员;(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