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总公司出具的设立分公司的决定文件。
3.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 分公司的住所证明,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5. 填写完整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6. 分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文件,有些地区可能需要总公司经营范围的批准文件。
7. 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如分公司经营范围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需提供)。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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