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
1、
股东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根据我国
公司法的规定,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
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
公司;
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
公司的
股东。国家对有限责任
公司的
股东有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必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
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
股东共同出资。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
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3、
股东共同制定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
公司章程应得到全体
股东的同意,
股东每人各执一份。订立
公司章程是设立
公司的要件,也是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的必不可少的必经程序。有限责任
公司章程是
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
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
公司权利的文件。4、以有限责任形式确定
公司名称、组成
公司机构。我国
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
公司,必须在
公司名称
中标明“有限责任
公司”定样,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还规定,
公司由
股东组成
股东会,为
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
股东会决议,并设立监事会。5、依法登记。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
股东缴足出资后,
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
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
公司登记申请书。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