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房地产应当具备的条件(1)按出让
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
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
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
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
房地产所有权证书。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房地产转让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
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企业、
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合法产权证明;(4)依照规定签订土地转让
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得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