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条款包括《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当事人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也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调解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关于医疗纠纷的法律条文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侵权责任法》中第四章专门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规定,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责任主体、赔偿范围等。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更详细地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处理程序和赔偿标准等。
在《侵权责任法》中,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而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第二条定义了医疗事故:“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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