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拖欠租金出租人是否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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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yq

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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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拖欠租金出租人能解除合同。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当租户拖欠租金时,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租金,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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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租户拖欠租金,出租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但通常情况下,出租人需要提前通知租户,并且给出合理的宽限期,以便租户能够支付所欠租金。如果宽限期过后租户仍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合同中的详细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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