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孕期被
公司辞退的,补偿标准视情况而定:1.
孕妇有因以下原因被辞退,单位不予补偿:(1)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
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
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
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欺诈、胁迫订立劳动
合同,使劳动
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
孕妇没有过错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应该支付
孕妇个人赔偿金,也就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
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补缴相应社会
保险。【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