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法院协助公司清算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1个回答

写回答

破产清算法院协助公司清算的受理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