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工龄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二年,或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十二年以上的工作年限,应当支付十二个月工资的补偿,超过十二年的部分,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补偿还需要根据劳动者所在地区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人力资源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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