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日期,并有各方当事人签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事故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状况、道路条件等。
2. 当事人信息:事故涉及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驾驶资格等。
3. 事故车辆信息:事故车辆的基本情况,如车牌号、车型、车辆安全性能状况等。
4. 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客观描述,包括事故的原因、经过、结果等。
5.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事故事实,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6. 法律依据:说明进行责任认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
7.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果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也会在这部分进行说明。
8. 认定书编号、制作单位、制作日期等信息。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