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否可以退回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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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2943520

1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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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不代表没有问题,只是现有证据无法进行起诉,退回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在补充侦查期间找到新的有力证据,还是会进行起诉和判决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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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408285032

1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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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如果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其他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情况,可以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一般在两次以内,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这个程序通常在审查批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庭审理阶段进行。具体来说,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在法庭审理阶段,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决定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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