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2个回答

写回答

ninap

13天前

+ 关注

侵占罪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

侵占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侵占罪在中国的刑法中被规定为一种自诉案件,通常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关于侵占罪的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占罪的案件通常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侵占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比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导致案件被提升为公诉案件,这时则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负责侦查。

举报有用(6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