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
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
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
财产,有限责任
公司按照
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
股东。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
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6、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
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公司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
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
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
财产,有限责任
公司按照
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
公司按照
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
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
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