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
事故致人身损害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
事故造成
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
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财产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
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