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的问题,一般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如下:
第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离婚分割财产时,以男女平等为原则。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应该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第三,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五,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平等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以体现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平等。
2. 协商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自愿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3.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4.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考虑共同财产的性质和使用价值,合理分割,以有利于生产和发展经济为原则。
5.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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