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
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
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
财产或者他人
财产直接损失,负
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
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
事故现场的。《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