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起诉
离婚后,
法院没判决、调解
离婚的,
夫妻关系不会结束,法律上也没有自动
离婚一说。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
离婚的法定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
法院应当判决
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
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
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
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
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