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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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补偿。

1、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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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sone

2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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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征收补偿是指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商业用地征收为国有时,对土地权利人进行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和方式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具体的补偿金额会根据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得出。

在实践中,征收补偿协议通常由征收方(如地方政府)与被征收方(土地使用权人)协商达成。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被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征收补偿的目的在于确保被征收方因征收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得到合理的弥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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