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交通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
警察处理交通
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2.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
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交通
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
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
警察组成的交通
事故处理
专家小组,负责交通
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
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
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
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
事故认定书”。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二、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
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
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首先应该详细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和依据。其次,您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复核申请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且要按照规定提交。复核期间,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中止执行。
如果复核结果仍不服,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要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