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首先,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当然是可以起诉的;其次,如果是
公司的债权债务人,通常情况下只能起诉
公司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所以
公司要为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买单。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又是
公司的
股东而没有缴足出资,那么在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缴出资
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比如
公司股东A应当缴纳出资500万,但是实际只缴纳了100万,那么债权人在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自己债务时,可以主张A
股东在未缴出资400万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同时
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
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诸多其他的情况也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同时是
股东)承担责任,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予以请求,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仅仅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
股东,对
公司债务并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股东权利损害
公司或者其他
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
股东权利给
公司或者其他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