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6-17 11:15
+ 关注
公司
董事与他人开展与
公司同类业务是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
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
公司同类的业务。【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表决权,
股东出席
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
公司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
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举报有用(4)分享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