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条件包括: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由50个以下的股东组成;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使用权证明、经营范围证明文件等。
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有所差异,建议在设立公司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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