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判刑以后不能
取保候审了。
取保候审一般是在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可以申请的,也就是案件没有办理完结前申请的。只有
犯罪嫌疑人才可以办理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意思就是人先保出来等待
法院判决嫌疑人是否有罪。判决以后的人,那就不是
犯罪嫌疑人,而是罪犯或者叫做犯人,不再适用
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
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
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
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适用
取保候审措施。采取
保证金担保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
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的大小,案件的性质、情节、涉案金额,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适当的
保证金数额。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经济
犯罪案件的侦查。执行
取保候审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至少每个月讯问一次被
取保候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