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是价内税,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其中,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实行从量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对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具体来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实际收到的价款。价外费用是指价款之外的,向购买方收取的其他费用,比如包装费、运输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所对应的销售额;如果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的销售额。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