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规定,购房房屋交纳定金后,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交纳定金一方违约的,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2)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关于购房定金是否能退的问题,通常取决于具体的购房合同条款以及双方的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购房合同,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定金可能是可以退还的。但在多数情况下,定金一旦支付,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建议您详细查阅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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