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
1.是否需要继续开具,需结合本人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长短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不能一概而论。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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