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

2个回答

写回答

Henry0709

2025-06-07 09:50

+ 关注

财产
财产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法院
法院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举报有用(4分享收藏

莎咪

2025-06-07 11:16

+ 关注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案件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土地、房屋等财产权利的; 4.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其人身权、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的; 5.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6.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7.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8.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或者社会保险金的; 11.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的; 12. 认为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13.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国家赔偿金、行政复议费用或者其他费用的; 14.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15.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或者社会保险金等,行政机关拒绝发放或者不予答复的; 16. 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 17. 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8. 法律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情形。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具体的行为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内,例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等。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应当仔细检查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内。

举报有用(4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