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7月1日正式实施。《通告》实施后将第1个月设置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通告》措施。当日上午,笔者走进广州交警指挥中心,探营电子警察系统如何抓拍车辆;
根据通告,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以下简称“开四停四”)。广州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1日起,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拍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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