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卖,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1、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原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关于公司被卖如何赔偿员工,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规定会依据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政策来确定。2024年的最新规定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者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被出售或者转让,作为员工,你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原公司支付未履行完毕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者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和其他细节,如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提前通知期等,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劳动仲裁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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