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1、
法院不
立案,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
法院实行
立案登记制,
法院既不
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
法院或者上级
法院投诉。涉嫌渎职
犯罪的,可以去
检察院报案。涉嫌经济
犯罪的案件与人民
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
立案:(一)人民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
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二)人民
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
立案的;(三)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
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涉嫌经济
犯罪的案件与人民
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
立案:(一)人民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
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二)人民
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
立案的;(三)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公安机关
立案后,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并将
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
法院并说明
立案理由,同时通报与办理民事案件的人民
法院同级的人民
检察院,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不得妨碍人民
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