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
共同犯处罚具体如下:一、主犯处罚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1、对组织、
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
犯罪处罚。二、从犯处罚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三、胁从犯处罚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
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
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
犯罪人。因此,
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
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四、教唆犯处罚根据我国
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
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
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
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
犯罪的概念共同
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
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
犯罪,不以共同
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
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
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
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
犯罪组织,是
犯罪集团。对组织、
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
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
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
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
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
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
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