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按最低标准1.5倍,一天168给加班费,请假一天按底薪4200扣210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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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ure

2025-09-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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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的加班费和请假扣薪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加班费方面,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工作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基数一般是员工的月工资除以平均每月工作天数(通常为21.75天)。

关于请假扣薪,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带薪休假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如果员工请事假,通常情况下需要按照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但个人具体扣薪规则还可能依据劳动合同公司内部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假设您描述的情况是在一个工作日加班并支付1.5倍工资,以及请事假一天扣210元,这需要看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和公司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您提到“一天168给加班费”可能存在误解。如果是按小时支付加班费,一天16小时(通常认为的“工作日”加班时间上限)的加班费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实际小时工资来计算,而不是简单地按168来支付。同样的,“一天4200扣210”可能意味着每天的工资为4200元,扣除210元作为请假扣薪。这种情况的前提是员工的工资基数是每天4200元,这在实际操作中是比较少见的,因为工资通常按月支付,再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进行调整。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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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劳动合同和个人工资基数来判断是否合法。如果对具体条款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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